证书及文凭课程
Diploma in Practical Psychology
实用心理学文凭

课程简介
本课程旨在结合心理学知识与理论,让学员掌握心理学之基础和如何将心理学知识应用于日常生活及工作中。本课程将涵盖不同心理学之课题,包括 : 人际沟通、情绪智能、正向思维、精神健康、健康心理学、儿童心理学及职场心理学等。本课程适合任何对心理学有兴趣,并希望了解自我和身心发展的人士修读 。
课程由七个科目组成,共210小时。
Subject Code | Course Title |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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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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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旨在从心理学角度介绍人际沟通的概念和实际应用,课程内容包括 : 了解自己和他人、自尊的建立与自我肯定、自我概念与沟通模式、积极聆听的技巧及应用、人际关系的建立与培养等课题。 |
30 |
PSC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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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让学员了解并掌握实用的正向心理学技巧,从而协助学员建立积极正面的思想、情绪、行为和人际关系。课程内容包括关于正向心理学的基础知识与理论、如何理解个人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对现在的投入感及对未来的盼望,实践优点与潜能的方法等。 |
30 |
PSC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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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旨在透过心理学中相关的概念和技巧,让学员了解情绪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及情绪与生理、思想、家庭、年龄、文化及性格的关系,让学员了解在识别、应用和管理情绪方面的能力。 |
30 |
PSC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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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旨在从健康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促进全人身心健康的理念及如何调整生活方式,以减轻患上心理健康问题的风险。课程内容包括 : 了解压力如何影响生理和心理健康、压力和疾病之间的相互关系等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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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PSC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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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旨在从职业及组织心理学的角度,探讨如何将心理学应用到职场环境当中。课程内容包括 : 了解组织文化、领导才能和个人魅力的培养、招聘技巧、工作表现管理、提升工作动力和生产力的方法、及职场谈判与冲突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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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PSC3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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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旨在从儿童心理学的知识和研究中,探讨儿童身心成长各方面的历程。课程内容包括儿童的心理、生理、认知、情绪和性格的发展,并了解儿童行为问题以及基本的育儿技巧等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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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PSC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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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旨在从异常心理学角度探索香港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让学员了解各种常见心理问题的成因、征状和诊断方法。课程内容包括认识生活中常见之精神问题,例如 : 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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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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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于每科考核中取得合格成绩并达到出席率要求的学员,将获本院颁发“实用心理学文凭”。
报名费: |
港币$150(已缴费用不设退还) |
学费: | 港币$21,070(分四期缴交) |
时间:每周上课两节,于星期一至五晚上上课
地点:香港浸会大学湾仔教学中心
- 完成中六或同等学历。或
- 成功修毕毅进计划课程。或
- 持有本院颁发的相关证书或同等学历。或
- 年满18岁,具工作经验。
申请人可选择(A)网上报名, 亦可(B)邮寄或亲身递交申请表格。
(A) 网上报名
- 进入 SCE网上报名系统并填妥有关资料。
- 上载以下文件:
- 有关学历及专业资格之证明;
- 相关工作证明(如适用);
- 其他与入学资格有关之证明;及
- 近照一张 (1.5” x 2”)。
- 以信用卡或缴费灵缴付报名费及豁免修读之手续费每科港币$200(如适用)。
(B) 递交申请表格
- 下载及填妥入学申请表(表格SCE-AF-002) 。
- 附上以下证明文件之副本:
- 香港身份证;
- 有关学历及专业资格之证明;
- 相关工作证明(如适用);及
- 其他与入学资格有关之证明。
- 附上近照两张(1.5" x 2")。
- 以划线支票缴付报名费及豁免修读之手续费每科港币$200(如适用)。支票抬头请填上「香港浸会大学」,并于支票背页写上申请人姓名、电话号码及课程名称。申请人如亲身递交申请表格,可使用现金或EPS付款。
- 将完成之报名表及证明文件亲身交往或邮寄至以下地点:
邮寄报名 | 香港浸会大学持续教育学院 九龙九龙塘联合道320号建新中心2楼 (信封面请注明报读课程之名称) |
亲身报名 |
九龙塘校园中心思齐楼办事处 柜位服务时间:
尖沙咀中心办事处
东九龙中心办事处
湾仔中心办事处
柜位服务时间: |
- 本院会要求申请人出示香港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文件之正本以作核实。申请人亦可于亲身报名时带同相关文件正本,以作核实。
- 所有已缴款项概不退还。
- 已提交之申请表格及所有文件副本均不予退还。若申请未被接纳,本院会销毁有关表格及文件,亦会删除已上载之档案。
- 非本地申请人须留意──一般而言,入境处不会因申请人登记修读于兼读制文凭或证书课程而发出学生签证。如申请人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则有责任于递交申请前,查核是否符合资格修读有关课程。
学员于报读证书或文凭课程时,凡符合以下情况,可办理有关申请:
- 已在本院修毕(或修读中)报读之课程所需的科目,可申请学分转移。本院将把有关科目纳入为课程已修读之学分,学员无须额外提交证明文件。
- 已具备有关科目的学术水平,例如:大学程度的学科成绩或公开考试的及格证明,可申请可申请豁免修读。学员须提交有关课程纲要、成绩单或证书等供本院审批。
以上所有申请须于申请入学时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如申请入学时,有关学科仍未修毕或成绩仍未公布,以上申请仍须于入学申请表中填报,待取得有关成绩或证书后,再提交予本院审批。本院一概不接受所有于入学时未有申报、或于入学后始考获的有关学历之申请。
于学业成绩表上有关学分转移/豁免修读科目的注明如下:
注释代码 | 说明 |
EX | 科目已获豁免 |
TC | 学分转移 |
学分转移/豁免修读的限制
于级别一至级别二的课程中,可获豁免修读或学分转移的总时数上限为课程时数的一半;而于级别三或以上的课程中,可获豁免修读之时数上限为课程时数的四分之一,总豁免修读或学分转移时数上限仍为课程时数的一半。若申请豁免修读及/或学分转移的时数(包括修读中的科目)超出上限,申请人须呈交解释,接纳与否,概由本院审批。
例(一)
西班牙语证书(初级)(级别一课程)要求学员修读四科,共120小时,学员可获豁免修读及学分转移之科目时数不可超过60小时。
例(二)
珠宝首饰设计及制作证书(级别二课程)要求学员修读六科,共180小时,学员可获豁免修读及学分转移之科目时数不可超过90小时。
例(三)
市场学证书(级别三课程)要求学员修读六科,共180小时,学员可获豁免修读及学分转移之时数不可超过90小时,惟当中可豁免修读之科目时数不可超过45小时。
例(四)
会计学高等文凭(级别四课程)要求学员修读16科,共480小时,学员可获豁免修读及学分转移之时数不可超过240小时,惟当中可豁免修读之科目时数不可超过120小时。
详情请参阅 豁免资格表。
日期 |
待定 |
时间 |
待定 |
登记 |
课程简介会将透过Zoom在线进行 |
讲者 |
学术统筹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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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已加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内。本课程/ 本单元所属之主体课程 (实用心理学文凭) 在资历架构下获得认可(资历架构第3级)。 |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本院保留修改之权利。
持续教育学院的课程(包括由浸会大学、或学院颁授学衔的课程,以及与其他大学合办的课程) 在多个教学地点进行(即九龙塘和石门(沙田)校园,以及位于尖沙咀、九龙东和湾仔的教学中心)。所有校园及教学中心均设备齐全,以支援学生的学习。
大部分课程均在九龙塘或石门校园进行,但本院亦会按学院的发展和实际需要,安排学生在其他教学地点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