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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tificate & Diploma Program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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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0237

Diploma in Practical Psychology
實用心理學文憑

Certificate & Diploma Programme Continuing Education Fund Reimbursable ProgrammeCEF Course Code: 44L110056
16 months part-time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Level: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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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cement : To be confirmed
Application Deadline : To be confir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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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tonese supplemented with English

3411 1959

gpsdjd@hkbu.edu.hk

課程簡介

本課程旨在結合心理學知識與理論,讓學員掌握心理學之基礎和如何將心理學知識應用於日常生活及工作中。本課程將涵蓋不同心理學之課題,包括 : 人際溝通、情緒智能、正向思維、精神健康、健康心理學、兒童心理學及職場心理學等。本課程適合任何對心理學有興趣,並希望了解自我和身心發展的人士修讀 。

課程由七個科目組成,共210小時。

 

 

Subject Code Course Title Hours
PSC3001

 

本科目旨在從心理學角度介紹人際溝通的概念和實際應用,課程內容包括 : 了解自己和他人、自尊的建立與自我肯定、自我概念與溝通模式、積極聆聽的技巧及應用、人際關係的建立與培養等課題。

30
PSC3002

本科目讓學員瞭解並掌握實用的正向心理學技巧,從而協助學員建立積極正面的思想、情緒、行為和人際關係。課程內容包括關於正向心理學的基礎知識與理論、如何理解個人的滿足感和幸福感、對現在的投入感及對未來的盼望,實踐優點與潛能的方法等。

30
PSC3003

 

本科目旨在透過心理學中相關的概念和技巧,讓學員瞭解情緒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及情緒與生理、思想、家庭、年齡、文化及性格的關係,讓學員了解在識別、應用和管理情緒方面的能力。

30
PSC3004

 

本科目旨在從健康心理學的角度,探討促進全人身心健康的理念及如何調整生活方式,以減輕患上心理健康問題的風險。課程內容包括 : 了解壓力如何影響生理和心理健康、壓力和疾病之間的相互關係等課題。

30
PSC3005

 

本科目旨在從職業及組織心理學的角度,探討如何將心理學應用到職場環境當中。課程內容包括 : 了解組織文化、領導才能和個人魅力的培養、招聘技巧、工作表現管理、提升工作動力和生產力的方法、及職場談判與衝突的管理等。

30
PSC3006

 

本科目旨在從兒童心理學的知識和研究中,探討兒童身心成長各方面的歷程。課程內容包括兒童的心理、生理、認知、情緒和性格的發展,並了解兒童行為問題以及基本的育兒技巧等課題。

30
PSC3007

 

本科目旨在從異常心理學角度探索香港常見的心理健康問題,讓學員了解各種常見心理問題的成因、徵狀和診斷方法。課程內容包括認識生活中常見之精神問題,例如 : 焦慮症、恐懼症、強迫症、抑鬱症和精神分裂症等。

30
   
210

 

凡於每科考核中取得合格成績並達到出席率要求的學員,將獲本院頒發「實用心理學文憑」。

報名費: 港幣$150(已繳費用不設退還)
學費: 港幣$21,070(分四期繳交)

 

時間:每週上課兩節,於星期一至五晚上上課
地點:香港浸會大學灣仔教學中心

  1. 完成中六或同等學歷。或
  2. 成功修畢毅進計劃課程。或
  3. 持有本院頒發的相關證書或同等學歷。或
  4. 年滿18歲,具工作經驗。

申請人可選擇(A)網上報名, 亦可(B)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格。

 

(A) 網上報名

  1. 進入 SCE網上報名系統並填妥有關資料。
  2. 上載以下文件:
    1.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明;
    2. 相關工作證明(如適用);
    3. 其他與入學資格有關之證明;及
    4. 近照一張 (1.5” x 2”)。
  3. 以信用卡或繳費靈繳付報名費及豁免修讀之手續費每科港幣$200(如適用)。

 

(B) 遞交申請表格

  1. 下載及填妥入學申請表(表格SCE-AF-002)
  2. 附上以下證明文件之副本:
    1. 香港身份證;
    2.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明;
    3. 相關工作證明(如適用);及
    4. 其他與入學資格有關之證明。
  3. 附上近照兩張(1.5" x 2")。
  4. 以劃線支票繳付報名費及豁免修讀之手續費每科港幣$200(如適用)。支票抬頭請填上「香港浸會大學」,並於支票背頁寫上申請人姓名、電話號碼及課程名稱。申請人如親身遞交申請表格,可使用現金或EPS付款。
  5. 將完成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親身交往或郵寄至以下地點:

 

郵寄報名 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
九龍九龍塘聯合道320號建新中心2樓
(信封面請註明報讀課程之名稱)
親身報名

九龍塘校園中心思齊樓辦事處
九龍九龍塘聯福道34號香港浸會大學逸夫校園思齊樓4樓

櫃位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下午8時
星期六  :上午9時-下午4時
(星期日、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休息)

 

尖沙咀中心辦事處
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6號A 6樓

 

東九龍中心辦事處
九龍觀塘道370號創紀之城3期7樓

 

灣仔中心辦事處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6樓

 

櫃位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中午12時-下午8時
星期六  :中午12時-下午4時
(星期日、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休息)

  • 本院會要求申請人出示香港身份證及其他證明文件之正本以作核實。申請人亦可於親身報名時帶同相關文件正本,以作核實。
  • 所有已繳款項概不退還
  • 已提交之申請表格及所有文件副本均不予退還。若申請未被接納,本院會銷毁有關表格及文件,亦會刪除已上載之檔案。
  • 非本地申請人須留意──一般而言,入境處不會因申請人登記修讀於兼讀制文憑或證書課程而發出學生簽證。如申請人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則有責任於遞交申請前,查核是否符合資格修讀有關課程。

學員於報讀證書或文憑課程時,凡符合以下情況,可辦理有關申請:

  1. 已在本院修畢(或修讀中)報讀之課程所需的科目,可申請學分轉移。本院將把有關科目納入為課程已修讀之學分,學員無須額外提交證明文件。
  2. 已具備有關科目的學術水平,例如:大學程度的學科成績或公開考試的及格證明,可申請可申請豁免修讀。學員須提交有關課程綱要、成績單或證書等供本院審批。
    以上所有申請須於申請入學時辦理,逾期將不予受理。 如申請入學時,有關學科仍未修畢或成績仍未公佈,以上申請仍須於入學申請表中填報,待取得有關成績或證書後,再提交予本院審批。本院一概不接受所有於入學時未有申報、或於入學後始考獲的有關學歷之申請。

於學業成績表上有關學分轉移/豁免修讀科目的註明如下:

 

註釋代碼 說明
EX 科目已獲豁免
TC 學分轉移

學分轉移/豁免修讀的限制

於級別一至級別二的課程中,可獲豁免修讀或學分轉移的總時數上限為課程時數的一半;而於級別三或以上的課程中,可獲豁免修讀之時數上限為課程時數的四分之一,總豁免修讀或學分轉移時數上限仍為課程時數的一半。若申請豁免修讀及/或學分轉移的時數(包括修讀中的科目)超出上限,申請人須呈交解釋,接納與否,概由本院審批。

例(一)
西班牙語證書(初級)(級別一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四科,共12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60小時。
例(二)
珠寶首飾設計及製作證書(級別二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六科,共1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90小時。
例(三)
市場學證書(級別三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六科,共1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時數不可超過90小時,惟當中可豁免修讀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45小時。
例(四)
會計學高等文憑(級別四課程)要求學員修讀16科,共4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時數不可超過240小時,惟當中可豁免修讀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120小時。
詳情請參閱 豁免資格表

 

日期

待定

時間

待定

登記

課程簡介會將透過Zoom線上進行

講者

學術統籌主任

 

Continuing Education Fund Reimbursable Programme / Course 本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本課程/ 本單元所屬之主體課程 (實用心理學文憑) 在資歷架構下獲得認可(資歷架構第3級)。


上述內容僅供參考,本院保留修改之權利。


持續教育學院的課程(包括由浸會大學、或學院頒授學銜的課程,以及與其他大學合辦的課程) 在多個教學地點進行(即九龍塘和石門(沙田)校園,以及位於尖沙咀、九龍東和灣仔的教學中心)。所有校園及教學中心均設備齊全,以支援學生的學習。

 

大部分課程均在九龍塘或石門校園進行,但本院亦會按學院的發展和實際需要,安排學生在其他教學地點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