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及文憑課程
Professional Diploma in Early Childhood Music Education
幼兒音樂教育專業文憑
課程簡介
本課程旨在為幼兒教育工作者提供全面而有系統的音樂教育專業培訓。學員可透過本課程,領略幼兒音樂教育的重要性,並由最基礎的音樂樂理開始,由淺入深,循序漸進地了解幼兒音樂發展的不同階段,以及認識不同幼兒音樂教學法的理念及應用。與此同時,本課程亦設有選修範疇,以配合學員的不同學習興趣及未來發展需要,為學員提供更適切幼兒的音樂培育,以及更多元化的專業教學訓練。
成功修畢本課程後,學員應能:
- 認識幼兒音樂發展及幼兒音樂教育的重要性。
- 了解並有效利用音樂基礎知識及教學技巧,提升課程設計的能力。
- 融合不同的音樂教學法於幼兒音樂教學中。
- 掌握帶領幼兒音樂及律動小組活動的教學技巧。
- 反思教師及家長於幼兒音樂教育中所擔當的角色。
學員須完成五個學科 (課堂時數合共210小時),並按指定之修業進度,在20個月內完成整個課程。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時數 |
|---|---|---|
| 核心課程(必修單元) | ||
| PDE0101 | 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編號: 35Z136758 |
42 |
| PDE0102 | 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編號: 35Z136766 |
42 |
| PDE0103 | 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編號: 35Z136774 |
42 |
| PDE0104 | 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編號: 35Z136782 |
42 |
| 選修科目(以下兩科選修其中一科#) | ||
| PDE0105 | 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編號: 35Z136790 |
42 |
| PDE0106 | 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編號: 35Z136804 |
42 |
|
210
|
||
* 學員如持有英國皇家音樂學院頒發的八級樂器或樂理證書(或同等資歷)可申請豁免修讀學科「音樂基礎及樂理」,批核與否由本院作最終決議。
# 選修科目開辦與否,須視乎收生情況而定。學院保留開辦科目的最終決定權。
備註:
- 第一至第六個學科(PDE0101-PDE0106) 均可供獨立報讀,惟學科PDE0106「指揮及幼兒音樂創作」的申請者須具有五級樂器或樂理基礎。獨立修讀個別短期課程的學員,日後如擬入讀相關證書或專業文憑課程,其修畢的相關科目可申請學分轉移,可獲學分轉移的時數上限為相關課程總時數的一半。該等學員必須在修讀第二個短期課程或以前提出入讀相關證書或文憑課程的申請。
- 獨立報讀短期課程的詳情及報名表,請參閱幼兒教師及家長專業培訓課程網頁(http://hkbusce.hk/ose)。
- 課程採用兼讀模式,分五個學期修讀,於星期一至五晚上上課,每星期一般安排一節課堂。
- 本課程一般以面授模式上課,如因特殊情況而需暫停面授課堂,將可能改以網上學習模式進行。
成功修畢本課程者,可獲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頒發「幼兒音樂教育專業文憑」(Professional Diploma in Early Childhood Music Education)。
備註:本專業文憑為學術資歷,並不能獲取任何教師註冊資格。
| 報名費: | 港幣$150*(無論錄取與否,一概不予退還) |
| 學費: | 港幣$26,400*(分五期繳付,即每期港幣$5,280) |
| * 以上費用只供參考,若有所調整,請以本院之最新公佈為準。 | |
本課程暫不收生。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獲取5科第2級成績,包括英國語文及中國語文(可包括最多兩個應用學習科目)或同等學歷;或
- 成功修畢應用教育文憑課程;或
- 持有本院頒發的相關文憑/證書(第3級)或同等學歷;或
- 年滿21歲(具三年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註:現職幼稚園教師可獲優先考慮。
本課程暫不收生。
本課程暫不收生。
電話:3411 4310
傳真:3411 4302
本院保留修改有關資料的權利;並於收生不足或特殊情況下,保留取消課程之權利。
二零二五年十月
香港浸會大學(「大學」)會根據 「私隱政策聲明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收集個人資料。有關詳情,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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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已加入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內。 本課程 / 本單元所屬之主體課程(幼兒音樂教育專業文憑)在資歷架構下獲得認可(資歷架構第4級)。 |
上述內容僅供參考,本院保留修改之權利。
持續教育學院的課程(包括由浸會大學、或學院頒授學銜的課程,以及與其他大學合辦的課程) 在多個教學地點進行(即九龍塘和石門(沙田)校園,以及位於尖沙咀、九龍東和灣仔的教學中心)。所有校園及教學中心均設備齊全,以支援學生的學習。
大部分課程均在九龍塘或石門校園進行,但本院亦會按學院的發展和實際需要,安排學生在其他教學地點上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