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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及文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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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0299

One-year In-service Diploma in Special Child Care Work
一年制在职特殊幼儿工作训练文凭

Certificate & Diploma Programme
兼读制约12个月
科目时间图标
开课日期 : 2024年5月
截止报名 : 2024年3月15日
科目资讯图标
课程以中文为主要授课语言。部份参考文献及研究报告以英文撰写,故学员需具一定程度的英语阅读能力。

课程简介

本课程旨在为学员提供特殊幼儿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及技能训练。

 

成功修毕本课程后,学员应能:

  • 了解有特殊教育需要幼儿的类别、特征和需要。
  • 认识本港现时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幼儿提供的学前教育服务。
  • 了解社会环境如何影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幼儿。
  • 在幼教机构中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幼儿设计和推行适切的课程,并评估课程的成效。
  • 更有效和更愿意与家长和其他人士沟通和协作,以促进有特殊教育需要幼儿的成长。
  • 透过反思,让自己在特殊幼儿工作上扮演更主动和积极的角色。

本院「特殊幼儿工作文凭」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福利署认可等同该局之「一年制在职特殊幼儿工作训练课程」(One-year In-service Course in Special Child Care Work *)。
* 正式课程名称以英文为准

学员须完成四个学科 (课堂时数合共210小时),并按指定之修业进度,在一年内完成整个课程。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时数
CECE 2616 照顾特殊需要儿童 60
CECE 2613 课程设计 60
CECE 2614 课程设计工作坊 60
CECE 2615 专题习作 30
   
210
  • 一年制晚间兼读模式,分三个学期修读,于星期一至五晚上或星期六下午上课,每星期上课两节。
  • 本课程一般以面授模式上课。如因特殊情况而需暂停面授课堂,将可能改以网上学习模式进行。

成功修毕本课程的人士可获本院颁发「特殊幼儿工作文凭」(Diploma in Special Child Care Work)。

报名费: 港币$150,无论录取与否,一概不予退还。
学费: 港币$24,000*(分两期缴付,即每期港币$12,000)
* 以上费用只供参考,若有所调整,请以本院之最新公佈为准。

本院提供证书及文凭课程学费优惠*予以下人士:

  • 长者卡持有人:五折
  • 「香港浸会大学基金」成员:八折
  • 香港浸会大学全职教职员:八折
  • 香港浸会大学高级文凭 / 副学士或以上程度之校友(须持有香港浸会大学恒生信用卡):八折

* 学费优惠不适用于所有持续进修基金课程,个别课程亦不适用 ,详情请向有关课程部门查询。

 

有关申请资格及手续,请参阅 「课程学费优惠申请表」。

入读学期:2024年夏季

上课日期:暂定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以入学时派发的上课时间表为准)

上课地点:九龙塘校园中心

 

备注:如有需要,上课日期及地点将可能更改。

申请人须持有「幼儿教育证书 C(ECE)」资历,并为在职幼稚园/幼儿中心教师或幼儿工作员。

截止报名日期:2024年3月15日 (星期五)

 

(A) 网上报名

 

  1. 有意申请入学者,请详阅「申请须知」;
  2. 请按此下载「附加表格」及「现职证明书」,填妥后,扫描并储存为PDF档案格式;
  3. 进入SCE网上报名系统填妥有关资料,并上载所需文件副本(详见「申请须知」第二项)及近照一张;
  4. 经SCE网上报名系统以信用卡或缴费灵缴付报名费港币$150。

 

(B) 邮寄/亲身报名

 

  1. 有意申请入学者,请详阅「申请须知」。
  2. 请按此下载「入学申请表、附加表格、现职证明书」。
  3. 将填妥之入学申请表连同所需文件(详见「申请须知」第二项),于截止报名日期前邮寄/亲身递交至九龙九龙塘联合道320号建新中心2楼香港浸会大学持续教育学院幼儿及基础教育部(信封面注明「一年制在职特殊幼儿工作训练文凭入学申请」),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50分;
    备注:如经邮寄递交申请,申请人必须确定邮件的邮资及规格符合香港邮政的要求,否则其邮件将可能无法投寄至本院。因邮递延误而致逾期递交的申请表,本院有权不予处理或接纳,而申请人所缴申请费用亦将不予退还。截止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
  4. 缴付报名费港币$150之划线支票(抬头:香港浸会大学)或缴费证明(详见「申请须知」第四项「缴付报名费程序及须知」)。

本院将于收到报名表格后14个工作天内,以电邮方式发出确认通知书。申请人如于上述限期后仍未收到通知,请致电3411 4310与课程组职员联络。

 

截止报名日期: 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

 

申请结果通知: 2024年4月9日或之前

 

 

电话:3411 4310
传真:3411 4302
电邮:sceeceed@hkbu.edu.hk
网页:hkbusce.hk/sccw

 

本院保留修改有关资料的权利;并于收生不足或特殊情况下,保留取消课程之权利。

 

二零二四年一月

香港浸会大学(「大学」)会根据 「私隐政策声明及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收集个人资料。有关详情,请参阅https://www.hkbu.edu.hk/eng/about/privacy.jsp (请选择中文语言)。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本院保留修改之权利。


持续教育学院的课程(包括由浸会大学、或学院颁授学衔的课程,以及与其他大学合办的课程) 在多个教学地点进行(即九龙塘和石门(沙田)校园,以及位于尖沙咀、九龙东和湾仔的教学中心)。所有校园及教学中心均设备齐全,以支援学生的学习。

 

大部分课程均在九龙塘或石门校园进行,但本院亦会按学院的发展和实际需要,安排学生在其他教学地点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