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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塘校園資源圖書室

九龍塘校園資源圖書室

 

Kowloon Tong Campus Resource Library

資源圖書室

資源圖書室設於陳瑞槐夫人胡尹桂女士持續教育大樓九樓,提供舒適的環境及適當的設備讓導師及學員:

  • 參考及借閱各種教學材料、參考書籍及多媒體教材。
  • 閱讀報章、雜誌和期刊。
  • 使用電腦、打印或影印。
  • 課餘自修溫習。
  • 使用討論室或活動室。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九時
星期六: 下午一時至下午四時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休息
 

 

 

  1.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九時
    星期六 下午一時至下午四時
    星期日及學校 / 公眾假期 休息
  2. 使用資格
    持有有效的職員證或學生證的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職員、導師及學生皆可使用資源圖書室。未領取職員證件而獲課程部推薦的兼職導師,亦可使用資源圖書室。
  3. 圖書室使用者守則
    1. 不可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圖書室。
    2. 嚴禁吸煙、睡覺、拍攝及嬉戲。
    3. 嚴禁在圖書室內使用手提電話或傳呼機。進入圖書室前必須將它們關上或調校至“靜音/震動”模式。
    4. 未經許可,不可將桌椅或其他傢俱重排或移離其原來位置。
    5. 在圖書室內必須保持安靜。
    6. 使用者須隨身攜帶自己的貴重物品,並保管個人財物
    7. 保持圖書室整潔。
    8. 所有圖書室資料及設施均屬圖書室的財產,不容許任何形式的損毀。如有發現,使用者必須支付有關資料及設施之更換及行政費用。
    9. 圖書室資料在借出後有任何遺失或毀壞,使用者必須負全責。如使用者在圖書室資料借出前發現任何缺損,應立即通知圖書室職員。
    10. 使用者不可用私人物件空佔位置。圖書室職員會將超過十五分鐘而無人看管的物品沒收,讓其他使用者可使用該座位。
  4. 借閱守則
    所有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職員、導師及學生可按下列條件借閱圖書室資料:

    1. 所有圖書室資料必須在圖書室流通處辦理外借手續才可帶離圖書室。
    2. 所有使用者辦理外借手續時須出示有效職員、教員或學生證。
    3. 除親身借閱外,兼職導師可透過電郵辦理借閱手續,或填妥“資源圖書室資料外借表格”再經由教學中心行政經理交到圖書室借出圖書室資料。圖書室可安排所借資料在其任教之教學中心領取。
    4. 圖書室資料的種類
      項目 種類 摘要 外借規則
      1. 一般藏書 一般書籍 外借予所有使用者
      2. 導師藏書 導師手冊、參考答案 只外借予導師
      3. 儲備藏書 課程部界定為儲備課程物料 外借予所有使用者,外借期分為三天、一週及兩週不等。
      4. 多媒體系列 CD、CD-ROM、VCD、DVD、錄影帶、錄音帶 外借予所有使用者
      5. 過往試題 公開考試如倫敦商會公開試、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公開試等等,及其他協作課程的過往試題 按儲備藏書、參考藏書或導師藏書分類
      6.

      學生論文 /

      功課

      學生論文 / 功課 在圖書室流通處借出並只能於館內使用及閱讀
      7.

      參考 /

      協作課程刊物

      參考 / 協作課程刊物 外借予所有使用者,分不同的外借期。有部份只可在館內使用及閱讀
      8.

      連載刊物 /

      期刊

      報紙及雜誌 只可在館內使用及閱讀
      9. 參考藏書 字典、百科全書、年鑑、目錄等等 只可在館內使用及閱讀
    5. 外借上限:學院學生可外借四個項目,而學院職員及導師可外借五個項目。
    6. 外借期限
      藏書/使用者 學院職員及導師 學院學生
      借出 續借 借出 續借
      一般藏書 四星期 續借兩次 二星期 續借一次
      導師藏書 四星期 續借兩次 不適用 不適用
      儲備藏書 三日/一星期 續借一次 三日/一星期 續借一次
      多媒體系列 二星期 續借兩次 二星期 續借一次
    7. 所有外借圖書室資料必須在到期日或以前歸還。若項目已有其他使用者預約借閱,則不能續借。
    8. 使用者需於借出圖書室資料前檢查所借出資料的狀況,若發現圖書室的書刊或資料有殘缺或損壞情況,必須通知圖書室職員。否則,借出物資如有任何缺失及損壞,概由借書者負責,學院有權要求借閱人賠償有關之損失及所有的更換費用。
    9. 已外借的圖書室資料不可轉予別人。
    10. 雜誌、期刊、一些指定的書籍和某些課程相關的圖書室資料只作參考用途,不予外借。此外,部份書籍只可由相關的課程使用者借閱,故不外借予其他使用者。
    11. 所有圖書室資料僅供使用者作私人研習與學術參考。在未有作者 / 出版商 / 版權持有人的同意下,使用者不可複印任何部份。如有違反任何版權法的行為,使用者須負全責。
    12. 使用者可使用預留表格預留圖書室資料。當該資料回到圖書室後,使用者將會接獲通知。
    13. 使用者如逾期歸還圖書室資料,需按以下收費表繳交罰款:
      逾期時間 需繳交之罰款 最高罰款額
      一至六天 每天一元正 六十元正
      七至三十三天 每天二元正
    14. 所有學院職員及導師需在學院任職期內清還所有外借的圖書室資料。
    15. 所有學院學生需在退學前清還所有外借的圖書室資料。 學院有可能於有關同學清還所有已借出項目後始發出其修業證書。
    16. 如遇有任何遺失,本圖書室將收取相應的有關費用,包括行政費、更換成本及所有罰款。
  5. 檢查
    應圖書室職員的要求,使用者需於圖書室出口處展示所外借的圖書室資料及個人物品,包括手提袋、儲物盒等內容讓職員檢查。
  6. 停止使用圖書室權利
    1. 外借的圖書室資料已過期,而所累積罰款已達最高罰款額之使用者,圖書室將暫停外借資料予該使用者直至所有項目及罰款清還為止。
    2. 所有就已外借之圖書室資料有損失而不作出賠償者、不肯繳付過期罰款者、經常干犯圖書室規則者,將被禁止使用圖書室。
    3. 所有被發現蓄意損毀本圖書室資源或攜走不予外借的資料之使用者,可被禁止使用本圖書室一段指定的時間。
    4. 所有因違反本圖書室規則,或其行為有干擾到其他使用者或本圖書室之正常運作者,圖書室職員會收集使用者的姓名及有關資料交相關課程統籌主任。經持續教育學院資源圖書室管理委員會審議,違者可被禁止使用本圖書室一段指定的時間。

 

 

資源圖書室內的討論室可供使用,使用者必須為持續教育學院學生或教職員。學生的使用人數必須為三位至六位;而導師則為二位至六位。

 

預訂程序

  • 預訂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申請。
  • 可預訂時段以每小時計算 (每天最多二小時)。
  • 預訂者可透過電話 (3411-5410) 或親身前往資源圖書室預訂下一個至一星期內的可預訂時段。
  • 如未有任何用者預訂討論室,資源圖書室使用者可自由使用該室。
  • 預訂者須於預訂時間十五分鐘內到達資源圖書室流通處登記,逾時作棄權論,該室亦會開放予其他使用者。
  • 登記時,須出示職員證/導師證/不少於三張學生證。
  • 取消預訂
    • 如需取消預訂,預訂者應儘快以電話或親身前往資源圖書室通知當值職員。

 

使用者責任

  • 使用者需保持活動室整潔。
  • 不可攜帶食物或飲料進入討論室。
  • 使用者須小心保管個人財物,如有損毀或失竊,資源圖書室概不負責。
  • 討論室內並無隔音設備,使用者需注意音量,以免影響圖書室內其他使用者。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3411 5410聯絡資源圖書室。

 

資源圖書室內的活動室可供十二人作學生活動之用。預訂者必須為持續教育學院學生、教職員或學會。

 

預訂程序

  • 預訂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申請。
  • 預訂者於活動舉辦前兩個月內或最遲於一個工作天前須提交預訂申請。
  • 申請者可透過電話、電郵或將填妥的申請表 發送予圖書室職員處理。
  • 活動前的預備時間及活動後的清理時間需包括在預訂使用時間以內。
  • 申請人會於圖書室接獲其申請後一個工作天內獲悉其申請結果。
  • 預訂者須於預訂時間十五分鐘內到達資源圖書室流通處登記,逾時作棄權論,該室亦會開放予其他使用者。
  • 登記時,須出示職員證/導師證/不少於三張學生證。
  • 如需取消預訂,預訂者應儘快以電話、電郵或親身前往資源圖書室通知當值職員。

 

使用者責任

  • 不可攜帶食物或飲料進入活動室。
  • 使用者可按活動內容自由移動活動室內的桌椅,惟必須於使用後把桌椅搬回原來位置;否則不可作出任何移動。
  • 使用者須小心保管個人財物,如有損毀或失竊,資源圖書室概不負責。
  • 使用者須於預訂時段結束後離開活動室。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3411 5410或電郵至reslib@hkbu.edu.hk聯絡資源圖書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