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塘校园资源图书室
九龙塘校园资源图书室
资源图书室设于陈瑞槐夫人胡尹桂女士持续教育大楼九楼,提供舒适的环境及适当的设备让导师及学员:
- 参考及借阅各种教学材料、参考书籍及多媒体教材。
- 阅读报章、杂志和期刊。
- 使用电脑、打印或影印。
- 课余自修温习。
- 使用讨论室或活动室。
开放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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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九时至下午九时 |
星期六: | 下午一时至下午四时 |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 休息 |
资源图书室目录
- 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九时 星期六 下午一时至下午四时 星期日及学校 / 公众假期 休息 - 使用资格
持有有效的职员证或学生证的浸会大学持续教育学院职员、导师及学生皆可使用资源图书室。未领取职员证件而获课程部推荐的兼职导师,亦可使用资源图书室。 - 图书室使用者守则
- 不可携带食物及饮料进入图书室。
- 严禁吸烟、睡觉、拍摄及嬉戏。
- 严禁在图书室内使用手提电话或传呼机。进入图书室前必须将它们关上或调校至“静音/震动”模式。
- 未经许可,不可将桌椅或其他家具重排或移离其原来位置。
- 在图书室内必须保持安静。
- 使用者须随身携带自己的贵重物品,并保管个人财物
- 保持图书室整洁。
- 所有图书室资料及设施均属图书室的财产,不容许任何形式的损毁。如有发现,使用者必须支付有关资料及设施之更换及行政费用。
- 图书室资料在借出后有任何遗失或毁坏,使用者必须负全责。如使用者在图书室资料借出前发现任何缺损,应立即通知图书室职员。
- 使用者不可用私人物件空占位置。图书室职员会将超过十五分钟而无人看管的物品没收,让其他使用者可使用该座位。
- 借阅守则
所有浸会大学持续教育学院职员、导师及学生可按下列条件借阅图书室资料:- 所有图书室资料必须在图书室流通处办理外借手续才可带离图书室。
- 所有使用者办理外借手续时须出示有效职员、教员或学生证。
- 除亲身借阅外,兼职导师可透过电邮办理借阅手续,或填妥“资源图书室资料外借表格”再经由教学中心行政经理交到图书室借出图书室资料。图书室可安排所借资料在其任教之教学中心领取。
- 图书室资料的种类
项目 种类 摘要 外借规则 1. 一般藏书 一般书籍 外借予所有使用者 2. 导师藏书 导师手册、参考答案 只外借予导师 3. 储备藏书 课程部界定为储备课程物料 外借予所有使用者,外借期分为三天、一周及两周不等。 4. 多媒体系列 CD、CD-ROM、VCD、DVD、录影带、录音带 外借予所有使用者 5. 过往试题 公开考试如伦敦商会公开试、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公开试等等,及其他协作课程的过往试题 按储备藏书、参考藏书或导师藏书分类 6. 学生论文 /
功课
学生论文 / 功课 在图书室流通处借出并只能于馆内使用及阅读 7. 参考 /
协作课程刊物
参考 / 协作课程刊物 外借予所有使用者,分不同的外借期。有部份只可在馆内使用及阅读 8. 连载刊物 /
期刊
报纸及杂志 只可在馆内使用及阅读 9. 参考藏书 字典、百科全书、年鉴、目录等等 只可在馆内使用及阅读 - 外借上限:学院学生可外借四个项目,而学院职员及导师可外借五个项目。
- 外借期限
藏书/使用者 学院职员及导师 学院学生 借出 续借 借出 续借 一般藏书 四星期 续借两次 二星期 续借一次 导师藏书 四星期 续借两次 不适用 不适用 储备藏书 三日/一星期 续借一次 三日/一星期 续借一次 多媒体系列 二星期 续借两次 二星期 续借一次 - 所有外借图书室资料必须在到期日或以前归还。若项目已有其他使用者预约借阅,则不能续借。
- 使用者需于借出图书室资料前检查所借出资料的状况,若发现图书室的书刊或资料有残缺或损坏情况,必须通知图书室职员。否则,借出物资如有任何缺失及损坏,概由借书者负责,学院有权要求借阅人赔偿有关之损失及所有的更换费用。
- 已外借的图书室资料不可转予别人。
- 杂志、期刊、一些指定的书籍和某些课程相关的图书室资料只作参考用途,不予外借。此外,部份书籍只可由相关的课程使用者借阅,故不外借予其他使用者。
- 所有图书室资料仅供使用者作私人研习与学术参考。在未有作者 / 出版商 / 版权持有人的同意下,使用者不可复印任何部份。如有违反任何版权法的行为,使用者须负全责。
- 使用者可使用预留表格预留图书室资料。当该资料回到图书室后,使用者将会接获通知。
- 使用者如逾期归还图书室资料,需按以下收费表缴交罚款:
逾期时间 需缴交之罚款 最高罚款额 一至六天 每天一元正 六十元正 七至三十三天 每天二元正 - 所有学院职员及导师需在学院任职期内清还所有外借的图书室资料。
- 所有学院学生需在退学前清还所有外借的图书室资料。 学院有可能于有关同学清还所有已借出项目后始发出其修业证书。
- 如遇有任何遗失,本图书室将收取相应的有关费用,包括行政费、更换成本及所有罚款。
- 检查
应图书室职员的要求,使用者需于图书室出口处展示所外借的图书室资料及个人物品,包括手提袋、储物盒等内容让职员检查。 - 停止使用图书室权利
- 外借的图书室资料已过期,而所累积罚款已达最高罚款额之使用者,图书室将暂停外借资料予该使用者直至所有项目及罚款清还为止。
- 所有就已外借之图书室资料有损失而不作出赔偿者、不肯缴付过期罚款者、经常干犯图书室规则者,将被禁止使用图书室。
- 所有被发现蓄意损毁本图书室资源或携走不予外借的资料之使用者,可被禁止使用本图书室一段指定的时间。
- 所有因违反本图书室规则,或其行为有干扰到其他使用者或本图书室之正常运作者,图书室职员会收集使用者的姓名及有关资料交相关课程统筹主任。经持续教育学院资源图书室管理委员会审议,违者可被禁止使用本图书室一段指定的时间。
资源图书室内的讨论室可供使用,使用者必须为持续教育学院学生或教职员。学生的使用人数必须为三位至六位;而导师则为二位至六位。
预订程序
- 预订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申请。
- 可预订时段以每小时计算 (每天最多二小时)。
- 预订者可透过电话 (3411-5410) 或亲身前往资源图书室预订下一个至一星期内的可预订时段。
- 如未有任何用者预订讨论室,资源图书室使用者可自由使用该室。
- 预订者须于预订时间十五分钟内到达资源图书室流通处登记,逾时作弃权论,该室亦会开放予其他使用者。
- 登记时,须出示职员证/导师证/不少于三张学生证。
- 取消预订
- 如需取消预订,预订者应尽快以电话或亲身前往资源图书室通知当值职员。
使用者责任
- 使用者需保持活动室整洁。
- 不可携带食物或饮料进入讨论室。
- 使用者须小心保管个人财物,如有损毁或失窃,资源图书室概不负责。
- 讨论室内并无隔音设备,使用者需注意音量,以免影响图书室内其他使用者。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3411 5410联络资源图书室。
资源图书室内的活动室可供十二人作学生活动之用。预订者必须为持续教育学院学生、教职员或学会。
预订程序
- 预订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申请。
- 预订者于活动举办前两个月内或最迟于一个工作天前须提交预订申请。
- 申请者可透过电话、电邮或将填妥的申请表 发送予图书室职员处理。
- 活动前的预备时间及活动后的清理时间需包括在预订使用时间以内。
- 申请人会于图书室接获其申请后一个工作天内获悉其申请结果。
- 预订者须于预订时间十五分钟内到达资源图书室流通处登记,逾时作弃权论,该室亦会开放予其他使用者。
- 登记时,须出示职员证/导师证/不少于三张学生证。
- 如需取消预订,预订者应尽快以电话、电邮或亲身前往资源图书室通知当值职员。
使用者责任
- 不可携带食物或饮料进入活动室。
- 使用者可按活动内容自由移动活动室内的桌椅,惟必须于使用后把桌椅搬回原来位置;否则不可作出任何移动。
- 使用者须小心保管个人财物,如有损毁或失窃,资源图书室概不负责。
- 使用者须于预订时段结束后离开活动室。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3411 5410或电邮至reslib@hkbu.edu.hk联络资源图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