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rtificate & Diploma Programmes
Certificate in Putonghua Teaching
普通話教學法證書


3411 1999
課程簡介
自1994年起,與北京師範大學文本院合辦,深受社會大眾歡迎。
- 為學員提供普通話教學方法基本訓練,注重培養普通話教師專業技能。透過本課程,學員可以概括認識語言學基礎知識,提升自身普通話水平;深入瞭解普通話聽、說、讀、寫教學方法的基本原理,並加以應用
- 北京師範大學文本院教授、講師/北師大認可資深導師
課程由六個科目組成,共120小時。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時數 |
---|---|---|
CHP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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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總論
語言學基礎
|
15 |
CHP6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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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CHP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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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CHP6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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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CHP6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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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CHP6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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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20
|
凡於每科評核中取得合格成績並達到出席率要求的學員,將獲本院和北京師範大學文本院聯合頒發「普通話教學法證書」。
報名費: | 港幣$120 (已繳費用不設退還) |
學費: | 港幣$11,960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逢週一、五 |
下午6時30分-下午9時30分 |
尖沙咀教學中心 / 九龍塘校園中心 |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入學資格之一:
*普通話水平測試(PSC)達三級甲等或以上及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合格(最多兩個應用學習科目),其中英語和中國語文科目達2級以上或同等學歷;或
- 成功修畢毅進文憑課程;或
- 年齡在21歲或以上,三年工作經驗。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PSC)等級之證明,須參加入學試,成績合格方可入讀。(入學試安排詳情將電郵通知申請人)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星期六(日期待定) | 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 | 九龍塘校園中心 |
申請人可選擇(A)網上報名, 亦可(B)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格。
(A) 網上報名
- 進入 SCE網上報名系統並填妥有關資料。
- 上載以下文件:
-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明;
- 相關工作證明(如適用);
- 其他與入學資格有關之證明;及
- 近照一張 (1.5” x 2”)。
- 以信用卡或繳費靈繳付報名費港幣$120及豁免修讀之手續費每科港幣$200(如適用)。
(B) 遞交申請表格
- 下載及填妥入學申請表(表格SCE-AF-002) 。
- 附上以下證明文件之副本:
- 香港身份證;
- 有關學歷及專業資格之證明;
- 相關工作證明(如適用);及
- 其他與入學資格有關之證明。
- 附上近照兩張(1.5″ x 2″)。
- 以劃線支票繳付報名費港幣$120及豁免修讀之手續費每科港幣$200(如適用)。支票抬頭請填上「香港浸會大學」,並於支票背頁寫上申請人姓名、電話號碼及課程名稱。申請人如親身遞交申請表格,可使用現金或EPS付款。
- 將完成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親身交往或郵寄至以下地點:
郵寄報名 | 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 九龍九龍塘聯合道320號建新中心2樓 (信封面請註明入學申請之課程名稱) |
親身報名 |
九龍塘校園中心思齊樓辦事處
尖沙咀中心辦事處
櫃位服務時間: 東九龍中心辦事處
灣仔中心辦事處
櫃位服務時間: |
- 本院會要求申請人出示香港身份證及其他證明文件之正本以作核實。申請人亦可於親身報名時帶同相關文件正本,以作核實。
-
所有已繳款項概不退還。
- 已提交之申請表格及所有文件副本均不予退還。若申請未被接納,本院會銷毁有關表格及文件,亦會刪除已上載之檔案。
- 非本地申請人須留意──一般而言,入境處不會因申請人登記修讀於兼讀制文憑或證書課程而發出學生簽證。如申請人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則有責任於遞交申請前,查核是否符合資格修讀有關課程。
學員於報讀證書或文憑課程時,凡符合以下情況,可辦理有關申請:
- 已在本院修畢(或修讀中)報讀之課程所需的科目,可申請學分轉移。本院將把有關科目納入為課程已修讀之學分,學員無須額外提交證明文件。
- 已具備有關科目的學術水平,例如:大學程度的學科成績或公開考試的及格證明,可申請可申請豁免修讀。學員須提交有關課程綱要、成績單或證書等供本院審批。
以上所有申請須於申請入學時辦理,逾期將不予受理。 如申請入學時,有關學科仍未修畢或成績仍未公佈,以上申請仍須於入學申請表中填報,待取得有關成績或證書後,再提交予本院審批。本院一概不接受所有於入學時未有申報、或於入學後始考獲的有關學歷之申請。
於學業成績表上有關學分轉移/豁免修讀科目的註明如下:
註釋代碼 | 說明 |
EX | 科目已獲豁免 |
TC | 學分轉移 |
學分轉移/豁免修讀的限制
於級別一至級別二的課程中,可獲豁免修讀或學分轉移的總時數上限為課程時數的一半;而於級別三或以上的課程中,可獲豁免修讀之時數上限為課程時數的四分之一,總豁免修讀或學分轉移時數上限仍為課程時數的一半。若申請豁免修讀及/或學分轉移的時數(包括修讀中的科目)超出上限,申請人須呈交解釋,接納與否,概由本院審批。
例(一)
西班牙語證書(初級)(級別一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四科,共12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60小時。
例(二)
珠寶首飾設計及製作證書(級別二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六科,共1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90小時。
例(三)
市場學證書(級別三課程)要求學員修讀六科,共1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時數不可超過90小時,惟當中可豁免修讀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45小時。
例(四)
會計學高等文憑(級別四課程)要求學員修讀16科,共480小時,學員可獲豁免修讀及學分轉移之時數不可超過240小時,惟當中可豁免修讀之科目時數不可超過120小時。
詳情請參閱 豁免資格表。
日期: | 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 |
時間: | 下午7時至8時 |
地點: |
尖沙咀教學中心 |
課程: | 普通話教學法/ 普通話教師/ 朗誦導師/ 對外漢語教學導師證書培訓課程介紹 |
講者: | 韓仰泓女士(學術統籌主任) |
查詢/留座: | 3411 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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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course has been included in the list of reimbursable courses under the Continuing Education Fund. This course / The mother course (Certificate in Putonghua Teaching) of the modules is recognised under the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QF Level 3). |
The above information is for reference only. The School reserves the right to make alterations or to cancel any class/programme without prior notice. Students are advised to follow the requirements listed in the course information distributed on admission.